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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协议离婚后想起漏分了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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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张女士来报社咨询了这么一件事:今年3月,她与丈夫协议离婚。离婚时,只把3处住宅、公司和存款分了。离婚3个月后,她才想起还有一个车库和两个小棚没分。她向前夫提出分割,但前夫避而不见。她问:“离婚后,我有没有权利分割漏分的那部分财产?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能赢吗?” 


【案例二】李姓读者打电话咨询:2005年离婚时,漏分了一只股票,因为当时股市低迷,协议离婚的时候也没想到。现在股市看涨了,才想起结婚后买过一只股票,现在想要回一半,能行吗?
【律师解答】

针对漏分财产问题,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1、漏分的车库和小棚,要看是否与房产同属一整体,如果同属一体,则不能再另行分割;如果不属于,她可以起诉,但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2、对李姓读者来说,因为2005年离婚,要起诉分割的话,就要面临被驳回的风险。因为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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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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