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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婚姻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赔偿费的判决。
来源: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韦泓兵——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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