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手续
文章列表
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证件
  导读: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证件?本文通过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为你讲述了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的证件有那些?协议办理离婚手续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来源: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韦泓兵——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1373713555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3713555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