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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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国外想离婚 可委托国内亲友办
 我的一个同学和妻子一起在英国留学,两人夫妻感情发生问题自愿离婚,但他们没有时间回国办理手续。请问他们应该怎样处理?

    史光辉律师:如果他们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有需要分割的财产和子女的话)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二人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不能达成协议,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向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英国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英国使领馆直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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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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