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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韦泓兵律师,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韦泓兵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没领结婚证法律不承认,只能是非法同居。可自行协商解决分开。但如果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则可以起诉到法院,一并解决同居问题。以下是为您介绍的关于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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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离婚起诉状;


  4、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5、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6、起诉离婚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因为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呢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关于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的相关内容,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







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事实婚姻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那么,若以夫妻关系同居的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该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呢下面就和一起了解一下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事实婚姻的概念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当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相信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大家对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有了大致的了解,存在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向咨询。








来源: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Tags: 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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