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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分手费与彩礼联系及司法救济是什么

 韦泓兵律师,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一、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

  双方往来的书信或一方的日记等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白纸黑字;的记载,如能清晰完整地反应案件事实或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一般能取得较好的证明效果;


  当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时,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情急之下写下表示;保证悔改;,;不再往来;等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没有充分证据否认该书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则一般会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例如,记录了他们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等亲昵行为的照片,也能从一个侧面证实其间存在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如谈话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在自家安装摄像设备,拍摄到配偶与婚外异性举止亲昵的录像等;


  4、手机短信;

  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鉴于此类证据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稳定性差,容易删减或编辑,且难以通过一般的技术手段发觉;三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谁。


  应尽量将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机内存或存储卡中,并经公证机关的公证程序,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qq、msn等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箱中的来往信件,发现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现象大量存在,但此类证据同样存在保存困难,稳定性差且无法证明发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问题。


  所以这两种证据也很难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截图打印或公证后,只能将其作为辅助的证据材料,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二、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提起离婚诉讼还需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那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


  1、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举证逾期应该怎么办

  1、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2、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供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3、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婚内出轨需要什么证据的相关内容。综上,现实中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分手费与彩礼联系及司法救济是什么

  一、分手费与彩礼的联系


  ①、分手费与彩礼的共同点在于:


  第一、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都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


  第二、分手费与彩礼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一方给与,另一方接受,该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②、分手费与彩礼的区别在于:


  第一、目的各异。彩礼是男女双方基于建立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目的,而双方互赠彩礼。分手费则是男女双方基于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目的,由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而产生。


  第二、产生的时间不同。彩礼是产生于男女双方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建立始初或存续期间。而分手费则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之时。


  二、分手费纠纷的司法救济


  由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无明文规定,致使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救济处理尚无统一作法,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另一种情形是不认定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接受分手费一方的诉讼请求。


  尽管目前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但对分手费纠纷的司法救济并非无章可循,而应从分手费的特征以及相关民事法律原则上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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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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